办案时间:2017年4月
办案单位:萍乡市妇联
案例基本情况:
2017年4月,萍乡市安源区丹江街妇联联合相关部门成功调处一起外嫁女土地承包纠纷案,有效解决了外嫁女土地权益被侵害问题,彰显了妇联在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上的力度和决心。
当事人贾×系丹江管理处人,一家四口人以母亲为户主共同承包土地。1986年贾×结婚嫁到邻村,但在男方家没有分得承包地。后因长兄单独立户、母亲去世,家里的承包田土以弟弟为户主管理。近年来,弟弟擅自将部分承包地变卖,并将所得占为己有。贾×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多次找到管理处请求解决,但因其弟十分不配合而调解未果。
贾×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她来到街妇联请求帮助。街妇联高度重视此案,多次深入管理处调查了解情况,并向房管局、法院等相关部门咨询,寻找最有效的解决方法。考虑到此纠纷属于家庭成员内部就承包地产生的纠纷,同时贾×是在于其弟产生矛盾后,才对其处理承包地行为提出异议,对此,街妇联建议贾×以单独立户为由,申请政府确权。为做好调解工作,街妇联还多次找到贾×弟弟对其说清楚问题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姐姐虽已出嫁,但依然保有土地的权属,其要求并不过分,希望他能冷静坐下来商量切实的解决办法。最后,在街妇联和村支两委共同努力下,贾×两姐弟终于达成协议,对现有田土进行了合理分配,一场持续数月的维权之路终于圆满地划上了句号。
案件办理的启示:
各级妇联应当进一步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采取多种手段,通过报纸、广播、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地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特权法》、土地确权相关规定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通过宣传提高基层组织和农村妇女自我维权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各类协调机制的合作优势,对于严重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区分情况,推动问题的解决,真正为妇女合法权益保驾护航。